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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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正常还款

    (1)11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下月1日之后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

    2、提前还款的办理

    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按规定时间将应还资金存入借款合同上指定还款账户,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录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3、延期还款的办理

    继续攻读学位,不能按期毕业(留级、应征入伍)的学生贷款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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