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
(一)特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
(二)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额度为700元。
(三)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额度为450元。
(四)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每人每学期奖学金额度为25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以综合测评为基础,在辅导员指导下,实行学生自我鉴定、小组鉴定等办法,经班级(小组)评议获得奖励名单报学院工作组审议;学院审议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批。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开学后四周内依据上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综合测评成绩依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进行测评。 新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大一的第二学期进行评定。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的类型分比赛(竞赛)类、荣誉类、学术成果类、突出贡献类和其他类。单项奖学金按照国家级、省级两个层次的获奖情况设置评定等级。
(一)获国家级奖项者,学校给予以下奖励
1.获特等奖者,集体奖励6000元,个人奖励3000元。
2.获一等奖者,集体奖励3000元,个人奖励1500元。
3.获二、三等奖者,集体奖励2400元,个人奖励1200元。
4.获优秀奖者,集体奖励800元,个人奖励400元。
(二)获省级奖项者,学校给予以下奖励
1.获特等奖者,集体奖励1600元,个人奖励800元。
2.获一等奖者,集体奖励1000元,个人奖励500元。
3.获二、三等奖者,集体奖励600元,个人奖励300元。
4.获优秀奖者,集体奖励300元,个人奖励150元。
(三)参加体育比赛破纪录者,学校给予以下奖励
1.破国家纪录者,每人奖励10000元。
2.破省级纪录者,每人奖励1500元。
(四)高水平运动员参加体育竞赛获奖的奖励规定
1.全国性体育比赛(包括全国各单项协会及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确认的比赛)
(1)单项破全国高校纪录者,奖励10000元。
(2)获单项前八名者,得1分奖励1000元。
(3)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每人奖励3000元,非主力队员奖励1000元;集体项目四到八名的主力队员,每人奖励1500元,非主力队员奖励500元。
2.省级体育比赛(包括省各单项协会比赛)
(1)单项破全省高校纪录者,奖励1500元。
(2)获单项前八名者,得1分奖励150元。
(3)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每人奖励1500元,非主力队员奖励150元。
比赛(竞赛)类、荣誉类奖励目录(见学生手册附件)
学术成果类奖励参照《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7〕4号)认定级别。按照学术论文A1、A2、A3分别对应国家级特等、一、二等奖;学术论文B1、B2分别对应省级特等、一等奖认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国家级集体三等奖认定,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奖金分配各占50%;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省级集体一等奖认定,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奖金分配各占50%。
对于学生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党和人民的赞扬,社会影响较大者(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抗洪救灾等)给予突出贡献奖励,奖励依据以学校文件为准,奖金另行确定。
比赛(竞赛)类、荣誉类认定规则
(一)比赛(竞赛)类的国家级是指由国家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国家体育总局等部局或由其直接主管的全国性学术团体面向全国或全国各类大学组织的比赛或竞赛。
(二)比赛(竞赛)类的省级是指由省政府厅(局)或由其直接主管省级学术团体面向全省各类大学组织的比赛或竞赛。
(三)比赛(竞赛)类中,全国赛事的区域赛、站赛按省级认定,全国、省级各单项协会组织的比赛(竞赛)分别按国家级、省级认定。
(四)比赛(竞赛)类的各项赛事应是由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的比赛,获奖结果应有正式表彰文件或证书。凡以两人及两人以上团队形式参加比赛(竞赛)的,以集体参赛认定奖励。同一赛事中,同一学生或团队获得多项奖励的,最多可申请三项单项奖学金。
(五)荣誉类奖励按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认定级别,或者根据所获荣誉证书等文件,视具体情况确定。团中央和全国学联主办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按照国家级一等奖认定,提名奖按照国家级二等奖认定。
(六)高水平运动员参赛获奖的主力队员与非主力队员由领队和教练组确定;申报集体奖需经学校决定后再予以奖励。
单项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工作组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后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金一次性发放。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单项奖学金的认定工作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学校发展的影响因子变化,调整奖励目录。
三、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是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本科新生。 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新生,且在规定时间完成注册,学籍状态正常。
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
名额分配
新生奖学金分山西省生源与非山西省生源两个类别,共设36个奖励名额,每类分别设一等奖学金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学金10名。
评审办法
第一类:山西省生源
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录取的一本A类高考成绩排名第1名的文科和理科新生;
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录取的一本A类高考成绩排名第2、3名的文科和理科新生、学校录取的一本B类高考成绩排名第1名的文科、理科新生;
三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录取的一本A类高考成绩排名第4名的文科和理科新生、一本B类高考成绩排名第2、3名的文科和理科新生和二本A类高考成绩排名第1、2名的新生。
第二类:非山西省生源
(一)参评新生为学校录取的不同批次、非山西省生源的所有省份或地区的高考成绩排名第1名的文科、理科新生,各等级奖学金名额按照文科、理科各50%分配,最终排名文科、理科分别进行。
(二)高考成绩的衡量标准是将所有本科新生的高考分数按一定比例折合为满分750分的标准分,然后分别取文、理科的前9名进行最终排序,确定该生新生奖学金等级。
山西省生源和非山西省生源的高考成绩均为不含其它加分项的原始考试成绩。
新生奖学金在每学年新生开学前组织评审一次,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四、 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包括捐赠(基金)奖学金和单位专项(专业)奖学金。捐赠(基金)奖学金是社会各界或个人以捐赠的形式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单位专项(专业)奖学金是指企事业或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在学校设立用人单位的专项(专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设立单位或个人的意向确定后单独发放,并由有关各方成立奖学金评定组,负责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