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3〕53号)要求,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依据
《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山财校〔2023〕62号)
二、名额分配
1.本年度省财政厅、教育厅核准下达给我校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511人,根据学生人数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分配到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工作步骤
10月7日-10月15日,各学生班级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选工作。
10月16日-10月20日,各学院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初审、档案整理及公示。
10月21日前,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项材料报送至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室苏巴提老师。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登录http://zzzx.sxufe.edu.cn/进入【快速通道】,点击【资助育人】信息录入系统按钮进行填报并下载《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A4纸彩色打印一式俩份。
2.登录http://zzzx.sxufe.edu.cn/进入【快速通道】,点击【资助育人】信息录入系统按钮进行填报并下载《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纸质版一式俩份,每页加盖学院公章。
3.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见《评审报告式样》(附件3)。
4.学生提交的其他个人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
(二)国家助学金
1.登录http://zzzx.sxufe.edu.cn/进入【快速通道】,点击【资助育人】信息录入系统按钮进行填报并下载《本专科生国家助学学金申请表》,A4纸彩色打印一式一份。
2.登录http://zzzx.sxufe.edu.cn/进入【快速通道】,点击【资助育人】信息录入系统按钮进行填报并下载《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纸质版一式俩份,每页加盖学院公章。
3.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见《评审报告式样》(附件3)。
4.学生提交的其他个人材料由学院归档备查。
五、监督管理
1.学生工作部与相关部门将于11月中旬组成检查工作组,对评审工作开展专项抽查和督查,同时开展学院评审工作经验交流互动。
2.校学生考评与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
0351-7666695。
六、工作要求
1.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择优助困和民主、透明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评审工作。
2.要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存期限,以备核查。材料填写、整理、报送及形成资料过程中要缜密细致,认真规范。
3.根据《山西财经大学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6〕15号)第三十条规定要求,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任何奖学金、助学金。
4.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能重复申请。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