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全国各个省市已已进入汛期,多地暴雨频发,收洪涝灾害的影响,部分学生家庭出现临时困难。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做好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财(2021)32号的要求,我校开展对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帮扶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现就切实做好受灾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及时排查受灾情况。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免除后顾之忧,制定具体帮扶实施方案,切实帮助学生和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排查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从而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及时将受灾学生情况进行填报报送(见附件),要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脱困难家庭学生。
二、多措并举,全面掌握学生情况。
各学院要多措并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受灾学生的安全与困难,特别关注今年录取的受灾地区新生情况,全面摸排受洪涝灾害影响学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针对性做好思想沟通、心理疏导工作。
三、强化组织,保障畅通“绿色通道”。
各学院做好受灾学生信息统计工作,9月份开学报到,我校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对于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受灾学生优先办理入学手续,真正为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他们上学无忧、安心学习。
四、统筹兼顾,全面落实我校各项资助政策。
各学院要强化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资助专人、辅导员们加强工作指导。结合实际,在学生入学后迅速开展资助工作,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五、注意事项
(一)我校将对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资助。
(二)我校将对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发放一次性临时困难资助、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三)资助工作中要坚持公开透明和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保护学生隐私。
六、报送要求
(一)及时填报《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受损情况排查表》,发送至邮箱,2235902727@qq.com。
(二)各学院要将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灾情况及帮扶情况形成总结报告,特别是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于9月10 日前办公平台发送至学生处刘海燕。
联 系 人:刘海燕 热依扎
联系电话: 0351-7666695
学生处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