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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我校本科学生中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作者:学生处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资源与保障中心《山西省“百县、千校”教育资助政策大宣传行动方案》精神,为使我校学生及家长全面了解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资助育人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决定在全体本科学生中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相关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我校实施方案,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我校资助政策,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二、活动重点

    (一)宣传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要不断加大对资助意义、资助类别、资助项目等内容的贯彻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资助项目宣传到位。

    (二)宣传好资助项目的办理流程。要继续加强对资助项目申请、评定审核、资金发放等流程的宣传介绍,做好各级资助项目工作的流程化、公开化、公示化;把近几年国家、我省新出台资助项目的特点和变化讲明白,把我校学生资助办理的快捷和便利讲清楚,切实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让资助政策更好的落地生根。

    (三)设计好资助政策活动的宣传形式。要始充分发挥海报、广播、宣传廊(栏)等传统媒介与网络、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双重作用,创新宣传形式;易班及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网站上将开辟专题宣传版面,以扩大资助宣传影响力。

    (四)树立好受助学生先进典型事迹。要着力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挖掘典型的资助故事,传递资助声音,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弘扬时代主旋律;注重培养和积累,争取推出求实效、有特色的资助工作宣传形式和品牌活动。

    (五)培养好资助政策宣传队伍。要安排有宣传工作经验、热爱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负责资助政策宣传;激发学生的广泛参与性,选拔好各学院的资助宣传大使并对其进行指导和培养,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严把资助宣传路径,正面宣传引导,实施安全资助。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

    四、活动实施

    (一)资助政策宣讲、宣传

    1.宣讲、宣传内容

    国家资助政策、我校资助政策、资助体系、资助流程

    2.活动内容

    (1)各学院通过讲座、主题班会、专题报告等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学院辅导员、资助专人、学生资助专员要积极参加政策宣讲,全面讲解国家、省级我校的资助政策、资助体系,资助项目申请、评定审核、资金发放等内容。

    (2)深入到受助学生宿舍进行资助政策的宣传,给予受助学生温暖,收集受助学生典型励志事迹;组织受助学生进行资助故事、励志故事宣讲,对受助学生开展感恩教育;制作资助政策、典型事迹宣传单。

    (3)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3.报送要求

    各学院提交资助政策宣传、宣讲总结,特别是要形成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

    (二)评选资助宣传大使

    1.参选对象

    本学年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库中的本科学生。

    2.参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关心集体,服务同学;

    (4)对于国家资助政策及我校的资助政策有一定了解;

    (5)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或校内奖助、社会类资助等;

    (6)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

    3. 报送要求

    各学院限报一名。

    4.奖励及宣传

    学校将在易班及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资助宣传大使个人典型事迹的专题表彰推送,同时通过海报、展板、校报、校园网进行宣传,树立典型。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鼓励全体师学积极参与,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统一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营造浓厚的资助政策宣传氛围。

    (二)各学院在开展活动过程中,结合学院实际资助工作和受助学生典型事迹提升宣传效果,总结资助政策宣讲、宣传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事迹,发挥资助育人和榜样育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不断加强资助育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六、报送要求

    各学院活动结束后,请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要形成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报送材料如下:

    (一)活动总结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内容、形式、参加学生人数、典型做法及成效等,文字不超过1500字,应有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

    (二)报送资助宣传大使一名(附事迹材料电子版、生活照电子版)。

    以上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23室刘海燕处。

     

    学生处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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