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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7日   作者: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扶贫工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有效确认我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保障其就读期间得到重点帮扶,享受我校各项资助政策。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接受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已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

    二、证明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认定对象持《山西财经大学关于提请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的函》(附件1)及《山西财经大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附件2)到生源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山西财经大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审核意见栏为必填项,不能空缺;印章为该生生源地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印章,其他印章视为无效;后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截图,无截图不予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后填写《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

    三、工作流程:

    1、1月16日前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符合条件的学生持《山西财经大学关于提请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的函》及《山西财经大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到生源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开学后交学院。

    3、审核认定。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初审,报送加盖生源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民政部门)公章的《山西财经大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原件至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实施办法》(晋财大校〔2017〕84号)文件规定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作为受助依据。审核认定完后证明材料交还学院留存。

    4、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后确定受助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是教育扶贫工程的重点帮扶群体,也是我校精准扶贫的重点对象,在认定中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

    2、请各学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有序进行,认定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各学院请于2019年3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山西财经大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附件2)原件,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纸质表二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223室刘海燕。

    附件1:《山西财经大学关于提请出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的函》

    附件2:《山西财经大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证明》

    附件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认定汇总表》

    下载地址:山西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专区”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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